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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元。
张某驾驶的金杯牌海狮面包车为某小学接送学生。该车包括驾驶员在内核载人数只有6人,张某却塞进了19名小学生,连同他自己共计实载20人,超载14人。车辆行驶过程中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核定乘员载客,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校方和广大家长,校车这种运输工具面向学生群体,学校或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义务进行严格管理,家长亦应该及时提醒、监督教育机构合理使用校车。如发现校车超载现象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形成家庭、学校、相关部门、社会联动机制,才能有效地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相关刑事案件发生。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超载。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赵梦卓实习生:张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