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广告成了指路牌,没想到先招来了城

“公司年会、同事聚餐、家庭聚会、生日Party……”海淀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四队日前在上地西路康得大厦停车场检查时发现两辆车,车身上贴满了明黄色的广告海报,海报上还画着箭头写着“院内”二字。跟着“指路牌”找上门,这家餐饮公司乖乖接受整改。

记者看到,这两辆车分别是金杯面包车和福特中型客车,车身的两侧车身及四周车窗都被黄底白字的海报覆盖,车身残破,连车牌都没有。

执法人员根据车身海报指示方向找到了设置此车身广告的餐饮公司。原来这家餐饮公司店铺不临街,商家为了吸引顾客也便于顾客能找到店铺,就利用自有车辆设置了大面积车身广告。而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送达了谈话通知书以及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

“我们认识到了错误,已经按要求整改完毕了,以后绝不再犯了。”这家餐饮公司负责人说。

无独有偶,海淀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二队在检查中发现双榆树一街某羊蝎子火锅店门前停放的一辆大型客车也违规设置了车身广告。“因为怕您太冷”“所以开来大巴”“等位大巴”等字样遍布车身四周。执法人员当即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教育,该火锅店立即对车身广告进行了清除。

海淀区城管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自年9月1日起施行,第26条第2款规定,其他车辆禁止设置车身户外广告;第51条规定在非公共汽电车车身上设置广告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每辆车五千元处以罚款。影响安全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在此海淀城管提示各企业单位,严禁在非公共电、汽车车身上设置广告,吸引顾客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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