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经预习利未记LEV16

书卷:利未记LEV16

经文:利24(点击可听读经文,第24章)

主题:圣哉圣哉圣哉

背景知识点:

1、背景:

以色列营中最重要的建筑物就是会幕,是神所居住的圣所,是祭司和利未人服侍神的地方。会幕使整个营成为圣洁,把它分别出来归给神;同样,住在信徒里面的圣灵把他们从世界分别出来,使他们完全属于神。幔子把会幕按规定分成两个部分:圣所和至圣所。在圣所里有三件摆设:金香坛、陈设饼桌子和金灯台。本章,神指示摩西做三件圣洁的事情:

为灯台而设的圣油(1-4)、

桌上的圣饼(5-9)、

主的圣名(10-23)。

24章开始的时候是在圣所里,结束的时候是在营外。以油和饼开头,以流出有罪的血结尾。但所强调的都是一样:我们的神是一位圣洁的神,无论是向他献上礼物或尊重他的名,都必须把荣耀归给他。主今天没有处决那些亵渎的人,但将来会有审判的一天显明人心所隐藏的一切,然后“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2:6),“因为神不偏待人”(罗2:11),“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10:13)

2、会幕的陈设:

3、圣油:

由于会幕里没有窗户,圣所里必须要有光祭司才能在里面服侍,金灯台提供所需要的光。每天早晚,大祭司在金香坛烧香时必须留意灯台上的火,确保它能不住地燃烧。1-4节强调两件重要的事情:

1.)以色列民必须不断供应橄榄油;

2.)油必须是纯正和被捣过的(出27:20-21)。橄榄油可以用加温的方式榨取,但唯有经过敲打、压榨和过滤的过程,才能产生最好的橄榄油,日常生活使用的油,用橄榄树的果子、叶子和枝子一同捣成。清橄榄油只用橄榄树的果子捣成。因为以色列的神是配得最好的。

4、金灯台:

灯台上有灯七盏(出25:31-40),在会幕内长燃不熄,用清橄榄油为燃料(出27:20-21)。圣所靠此灯照明。大祭司是最早点亮此灯的人,每天负责“经理这灯”,有其他祭司协助。

在撒迦利亚先知的异象中,金灯台象征神在地上的见证以色列(亚4:2-6)。在使徒约翰所见的异象中,七个金灯台象征基督在地上的见证「七间教会」(启1:20),而大祭司基督站在「灯台中间」(启1:13),正如大祭司亚伦「在耶和华面前常收拾精金灯台上的灯」。

金灯台发出光的含义:

1.)象征神的话,是神在这黑暗世界里所给我们的光。在圣所外面的人都看不见金灯台的光,但在里面的人却了解这光的重要,正如未信者无法看见或明白神话语的亮光,因为他们没有圣灵的帮助。神的仆人若没有神话语的光照,就看不见自己在哪里或在做什么,也无法有效地服侍神。灯台发出亮光,使祭司可以在金坛上烧香;没有圣经,我们就无法有效地祷告。灯台的光照亮了圣所里华丽的帷幔和金桌子上的饼,正如圣灵的光照使我们看见、明了神的事情。

2.)点灯是大祭司的服事,他是第一个将灯点燃的人(民8:3),预表那「将来美事的大祭司」(来9:11),耶稣基督是世上的光,基督使凡跟从祂的人「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8:12)。只有借着他,我们才能看见和明白属灵的事。使徒约翰把地方教会比喻成一根根的金灯台,这些灯台的目的是发光,在自己的城市作见证。

上图:提多凯旋门(ArchofTitus)上的浮雕,上面清楚描绘了第二圣殿时的金灯台和陈设饼桌子,桌上放着几个金杯,桌旁又靠着几支祭司的号筒。提多凯旋门是古罗马城遗址的一座大理石单拱凯旋门,用来纪念提多皇帝在主后70年征服和摧毁耶路撒冷。由于提多凯旋门上描绘了破坏耶路撒冷和亵渎圣殿,许多犹太人拒绝从拱门下经过,只有在年以色列复国时,大批人群从罗马犹太社区沿着与古罗马凯旋式相反的方向通过提多凯旋门。提多凯旋门拥有现存唯一的对第二圣殿器物的描绘。

上图:金灯台示意图。会幕里的金灯台在所罗门建了圣殿之后就没有再提到,上图是比较接近「山上的样式」的一个示意图。

5、圣饼:

十二个饼代表以色列人十二支派,这十二个饼每隔七天更换一次,换饼在安息日举行。祭司可以在圣处吃换下来的饼,但他们家里的人不可以。「每饼用面伊法十分之二」,大约4.4升或5斤,是很大的一个无酵饼。

百姓不单必须为灯带来清橄榄油,也要为每周新烤的十二个饼带来细面,每逢安息日这些饼就被放在金桌子上,旧的饼就让祭司吃,但必须在圣所里吃。这些饼就是“陈设饼”,也被翻译成“同在饼”,象征着神与他的百姓同在,以及神丰丰富富的供应。以色列人无论在营里什么地方,都必须提醒自己,在圣所的金桌子上有他们支派的代表。

从祭司的角度,这些饼提醒他们:他们所服侍的是有生命的人,因为他们从百姓所供应的点灯油得到了光,他们每个安息日吃的饼也是来自百姓所供应的面粉。十二个饼提醒祭司:每一个支派在神面前都有代表,他们都是神的百姓。这一切应该会使众祭司更加看重其他支派,更加愿意尽力服侍他们。

6、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叫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全会众就要用石头打死他:

每个犹太人都懂得第三条诫命:“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0:7).犹太人很怕触犯这条诫命,以至于读圣经的时候总是以“主”代替“耶和华”。咒诅神,意味着咒诅所有权威根源之神,是对神之秩序的背叛和谋反。这样的行为属于魔鬼,是神最憎恨的(赛14:12-15)。此处亵渎神圣名的并不是真正的以色列人,来自一个种族混合的家庭,因为此人是半以色列半埃及裔,律法没有提到这种情形,所以摩西不敢替神作决定,而是等候神,「要得耶和华所指示的话」。摩西能够谦卑地承认他不是什么都知道,他必须求问神的旨意。这给今天的教会领袖一个很好的榜样。“他必按公平引领谦卑人,将他的道教训他们”(诗25:9)。不成熟的基督徒常常希望主给他们一套适用于生活各种情况的法则和条例,但圣经不是一张详细的地图,而是一枚指南针,它虽然没有告诉我们每一个旅程的细节,但能指引我们一直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因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林后5:7)。

犯罪者的母亲叫「示罗密」,意思是「和平的」,但她的儿子却与以色列人争斗;犯罪者的外祖父名字叫「底伯利」,意思是「我的话」,但他的后代却口出亵渎神的咒诅话。圣灵特地记下了这位母亲和外祖父的名字,提醒历世历代的母亲注意:当教导儿女敬畏神,不但要有属灵的外面,更要有属灵的实际,「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箴23:14)。

正如神允许发生金牛犊事件、献凡火、破坏安息日,神也允许这件事来打岔,为要借着对这件事的判决来表明,人要得着真正的安息,必须有三个条件:敬畏神、互相尊重、互不亏欠,缺一不可。历史证明,虽然远离神的人尝试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制度,试图实现互相尊重、互不亏欠的理想,但如果不首先敬畏神,结果总是事与愿违,不能带来安息。

「用石头打死他」是团体性的处死方法,用来惩罚影响整个团体的罪行(利20:2;20:27),每个被影响的人都必须参与。要断定哪块石头导致罪犯死亡是不可能的,因此没有一个人需要为这死亡负责。圣经记载了七次用石头处决:亵渎主名的人(利24:16),干犯安息日的人(民15:36),亚干(书7:25),亚多兰(王上12:18),拿伯(王上21:13),撒迦利亚(代下24:21),司提反(徒7:58)。

7、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这几节经文中,神定下了一个原则,就是刑罚必须与罪相符。有人称之为“实质报复法”,这里并非鼓励报私仇,而是司法公正的原则,比喻惩罚要与罪行相称,不可过分、也不可过松。这原则确保干犯者所受的刑罚不至于超过他的过犯。杀人犯被处死,其他罪的刑罚必须按照过犯的性质来决定。因此,犹太传统并没有按字面来进行报复,而是伤人的可用适当的财物作赔偿(出21:26-27),但「打死人的,必被治死」,不能以赎价代替。这一原则常常被人误会,他们质疑一位满有仁爱、怜悯的神怎么能提出这种残忍的方式。其实,这一律例反映了神的公平和慈爱,因为在那个没有警察或复杂的法律系统的生活里,它能制止人私下报仇。若没有这条律法,强者就能利用弱者最轻微的过犯来欺压他们。

汉谟拉比法典第条则规定,挖出奴隶眼睛或是打断奴隶骨头的人,只需赔偿奴隶价格的一半。第-条规定,如果自由人打另一个自由人,只需付10舍客勒,如果奴隶打了一个自由人,要被割去耳朵。但在神的典章里,人都是照神的形像所造(创5:1),每个人的生命都应该受到同样的保障,有钱有势的人也不能用钱来代替受罚。

新约时代,有人把司法公正的原则当作人际关系的原则,所以主耶稣亲自解释:「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太5:38-39),表明「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司法公正的原则,并非人际关系的准则。神的百姓人际关系的原则是:「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路6:31),「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路6:37)。总纲则是「爱人如己」(太22:39)。

16-23节采用回文(Concentricpatternorpalistrophe)的修辞技巧,前后对称、首尾呼应,并且用「死」字串起来,结构如下:

1、宣告对亵渎者的判决——耶和华吩咐用石头打死亵渎者(16节)。2、全地的人都要接受神的鉴察和审判——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16节)。3、敬畏神,也必须尊重照着神形像所造的人——打死人的,必被治死(17节)。4、尊重人,就不能亏欠人——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18节)。5、亏欠别人,结果是自己受亏损——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19节)。6、重申亏欠别人,结果是自己受亏损——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20节)。7、重申尊重人,就不能亏欠人——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21节)。8、重申敬畏神,也必须尊重照着神形像所造的人——打死人的,必被治死(21节)。9、重申全地的人都要接受神的鉴察和审判——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22节)。10、执行对亵渎者的判决——以色列人照耶和华所吩咐的,用石头打死亵渎者(23节)。

思考问题:考问题:

1、读过的经文中有哪些不明白的地方?

2、“使灯长燃”这个律例具有什么属灵意义?我们当今的信徒不需要点灯,那么如何继承“使灯长燃”的属灵意义?请肢体们分享。

3、“处死诅咒圣名的人”,说明我们相信的神是怎样的一位神?此处的“处死”与上帝的爱与宽恕是怎样的关系?请肢体们分享。

4、哪处经文更新了你对神的认识?

参考问题:

1、从示罗密的儿子亵渎神受到惩处这件事上分享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2、圣经用什么方式“照亮”你的道路?

本周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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