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胜利街与文明路交叉路口向西50米路段处发生了“惊心动魄”的一幕,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金杯牌皮卡车与一辆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轮电动车驾驶员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金杯牌皮卡车驾驶员在报警后未对现场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且未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反而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大武口交警经过4个小时的不懈努力,终于将肇事嫌疑人抓获,其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年12月8日上午7时25分许,大武口交警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报警人陈某某称自己驾驶宁BAK号“金杯”牌轻型栏板货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在大武口区胜利街与文明路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已通知,请交警立即前往处置。大武口交警大队事故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勘查。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宁BAK号“金杯”牌轻型栏板货车停靠在胜利街北侧非机动车道内,一辆两轮电动车倒在货车车头前方,在货车后方路面上,遗留着电动车与地面摩擦所产生的刮痕和货车的制动拖印,还有些许车辆残片,受伤人员已经被医院救治。民警查找报警人时,报警人陈某某却不见踪影。随后,民警在现场拨通了陈某某的电话,陈某某称自己着急上班,报警后就离开了事故现场。民警告知报警人立即返回事故现场配合调查处理。直至民警勘查完事故现场,陈某某都未曾出现,于是民警再次拨通陈某某的电话,陈某某称自己很忙,还未等民警说话便匆匆挂断了电话,民警继续给陈某某打电话,可陈某某不再接听。陈某某发生事故后先是报警、离开事故现场、找借口不出现、不接电话这一连串不正常的举动,让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民警隐约感觉到其中有着特殊的隐情……
由于电动车驾驶员受伤较重,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向大队主要领导汇报。大队长许继源迅速指示,成立侦破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查缉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查缉工作预案,要求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尽快抓获涉嫌肇事逃逸的陈某某。办案民警又通过短信的方式告知陈某某其中利害关系,但陈某某仍置之不理。随后,办案民警联系大武口分局,通过陈某某的手机号码,利用合成作战,查找到陈某某的位置,于案发当日12时在二厂文军机械加工厂门口处将其抓获。陈某某身上散发着的浓烈酒味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办案民警遂将陈某某医院进行了抽取血样,后带其指认了事故现场和肇事车辆,并利用中午吃饭休息时间进行突击审问。陈某某承认自己头天晚上喝了酒,当时出了事故后出于害怕被交警处理,才选择报警后弃车逃逸。有热心的过路群众看到事故后,用共享电动车将事故现场保护起来,才没有对事故现场进行二次破坏,伤者也没有被二次碾压。
12月10日,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出来,陈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5mg/ml,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陈某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虽报警,但报警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民警多次联系后仍拒不返回,已构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综合上述两项违法行为,陈某某将面临罚款元,驾驶证记24分,暂扣6个月,同时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受伤的电动医院ICU抢救,如果电动车驾驶员经依法鉴定构成重伤,陈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大武口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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