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依法处理扣留车辆公告
年1月至年12月,我局交警支队在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依法扣留车辆辆,另有年造甲城派出所依法收缴的白色金杯汽车1辆,这些车辆至今未依法接受处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请上述期间被扣留车辆的驾驶员、管理人或所有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供这些车辆的合法证明、补办相关手续,到查扣车辆的我局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附:以上辆查扣车辆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年5月6日
公告车辆整体情况说明
经统计核实,从年1月至年12月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查扣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总数为辆。其中二轮摩托车辆,三轮摩托车辆,柴油三轮车1辆,货车12辆,小型汽车70辆,四轮老年代步车1辆,农用车70辆,挂车2辆,电动自行车辆,人力自行车辆,电动三轮车62辆,人力三轮车53辆。
另:造甲派出所治安收缴小型汽车1辆。
共计:辆
公安宁河分局
年5月6日
车辆特征无法识别情况说明
经统计核实,从年1月至年12月因交通事故扣留的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报废挂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共计辆,因交通事故损毁严重无法识别车辆具体厂牌型号。
附明细表:
车型
损毁不可识别车辆(辆)
备注
二轮摩托车
75
三轮摩托车
37
三轮汽车
31
电动自行车
电动三轮车
32
自行车
人力三轮车
53
合计
天津公安局宁河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
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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