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情世事,经世济民,无不可辩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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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参加南京市律协举办的“紫金杯”南京律师辩论大赛,说来参加比赛的原因也是很戏剧,当时正在准备开庭材料,律所王主任问了一句要不要参加辩论赛啊,我就答应了,这一答应,就是整整一个月的参赛时间,一步步走到了决赛。这场活动使我结识了很多优秀律师,从他们身上也学到了很多,更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感到了世界的参差。▌对于辩论本身来说,并不是为了比赛而存在。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人们的认识有正确、错误,科学研究的道路上有真理、缪误,激烈的商业竞争中有利害、得失等等,这就需要用智慧之力、语言之利批驳假的、恶的、丑的,维护真的、善的、美的,这就叫辩论。故,辩论的要义在思辩,而不是输赢。所以辩论赛不仅是形式,辩论赛后更要继续引导我们每个人去思考。这次辩论的辩题也是根据现实生活中的案例与热点问题相结合,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同时在准备辩题时的思考,材料的准备也有很大的实用价值。▌巧合的是,我们的第一场与最后一场比赛也是本次大赛的第一场与最后一场比赛。这是我印象最深的两场比赛。第一场比赛就“是否应当拆分某杭州互联网巨头”展开辩论,我方是正方,支持应该拆分。这场比赛我们在立论上占尽优势,尽管我国的反垄断法领域对于是否拆分,拆分的标准如何均未有明确的标准,但国外的经验足以借鉴。比赛场上,我方三辩王哲禺律师妙语连珠,将对方问的哑口无言。这场比赛的辩题紧扣社会热点,结合了市场监管总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谓是国情世事,经世济民,无不可辩。▌如果说第一场比赛我们在辩题上占了优势,那最后一场比赛,我们在辩题上可谓是占尽了弱势,也许是因为这样,我们辩手都放下了心理包袱,反而放松了自己。最后一场的辩题是根据“谢某书画诈骗案“改编而来,辩题将表现书画都是真的,也写明了市场价值,这使得我们一下子就陷入了极度的被动局面。压力才能带来动力,我们剑走偏锋,直接将不利点改换成有利点,真的画不一定有交易价值,谢某提出的市场价是自己为了诈骗虚构的价格,这下子完全超出了决赛对手的预料,在自由辩论中更是压着对方打,现场金句频出。▌一次辩论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比赛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在组织参赛过程中辩手结成了密不可分的战斗群体,体现了分工合作精神。此次活动也丰富了我们的律师生活,培养了我们的团结、竞争、进取的素质,锻炼了我们的口才和应变能,增强了我们的集体荣誉感。▌辩论赛的准备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情,非常感谢在一起准备比赛的小伙伴。比赛前的准备过程是真的很幸苦,经常准备到半夜,要不是有小伙伴在一起互相支持可能真的会撑不住了吧。还要感谢路漫律所对我们的支持,没有大家的支持,积极协调平时的工作,我们也无法安心备赛。感谢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魏小强博士,凌晨一两点还在帮我们修改上场比赛的材料,一直陪到我们比赛的最后;感谢路漫品牌王云霞主任、钱宇弘主任一直充当啦啦队,为我们加油;感谢路修所裴淑逸律师、路韬所黄程律师、王寂然律师在百忙之中赶来为我们指导、破题。感谢许波凡、张诗瑶、冯珂漫一起陪伴,谢谢你们。附:第一场比赛辩题、攻辩问题及攻辩小结辩题: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作出对阿里巴巴公司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垄断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阿里巴巴公司处罚款.28亿元,并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年以来,阿里巴巴公司为限制其他竞争性平台的发展,维持、巩固其自身的市场地位,滥用其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天猫、淘宝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禁止在天猫、淘宝平台内经营的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和参加其他竞争性平台促销活动等方式,限定平台内经营的商家只能与阿里巴巴公司进行合作,并以多种奖惩措施保障实施,上述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违反了反垄断相关法规。近日,南京某律师向市场监管总局书面提出“拆分阿里巴巴公司”的意见,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尚未答复。正方:应该拆分阿里巴巴公司;(我方-路漫律所代表队)反方:不应该拆分阿里巴巴公司。攻辩问题:1.年5月,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在专访中提出,对于垄断违法所得问题,要做到“应算尽算,不能计算的要充分说明理由”对于吴局长的这一说法,反方辩友如何看待?2.本次市监总局对于阿里的处罚只进行了罚款,而没有罚没违法所得,此次的处罚相对于阿里巨大的垄断利益而言,是重还是轻?3.这一问题其实长期存在,以原发改委系统查处的个案件中,仅有2起案件没收了违法所得,对于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反方有何应对之策?攻辩小结:我方在攻辩中的这组问题,主要为了论证:现行反垄断执法体制下,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其实对于垄断违法所得要“应算尽算”的问题,市监总局还就该问题请示过全国人大法工委,同样得到肯定的答复。而反方辩友对此却含糊其辞,也不能回答为什么此次没有没收违法所得的理由。我方的这组攻辩问题,恰恰反映了在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处罚上,我国长期存在处罚力度小、垄断企业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无独有偶,在对于违法经营者集中的处罚问题上,罚款的上限也仅有50万元,如此低的违法成本才导致了大量未经申报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违法成本过低,执法力度薄弱的现象早已积重难返,面对这一痼疾,反方辩友能够提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应当之策吗?如果不能,是否只有拆分垄断巨头才能标本兼治得解决问题呢?许益豪路漫

路漫?江苏路漫律师事务所律师

●取得法学学士学位。荣获首届“”首届“紫金杯”南京律师辩论大赛团体二等奖,个人荣获“优胜辩手奖”。

●在校期间多次获得辩论赛一等奖。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执业后进入路漫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律师。多年的学习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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